一种操作路径是合法合规、尊重伦理的,它可以公开实施,也允许被记录、被讨论,因此在现实中留下了清晰、稳定、可被反复验证的痕迹 B。人们之所以普遍知道这种路径,并不是因为它是唯一的,而是因为它被允许被看见。
另一种操作路径是反人类、反伦理的,同样可以通向结果 A。但由于它本身不可承认、不可公开、不可进入制度叙述,它只会留下另一种痕迹C。而C是零碎的、被掩盖的、被否认的,甚至在制度层面被解释为“不存在”。
错误就出现在这里:
人们看到A通过B得达的公开因果链,就误以为只有B才能得到A;再因为C不被承认、不被展示、不被命名,就反过来推断C不可能指向A。
伦理只决定哪些路径是人权的,但从来不决定现实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扪心自问,帝制被复辟的今天,我们的现实是什么?
#墙行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