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南京彭宇案,今有广州羽毛球案。
广州一男子黄某在羽毛球馆运动时突发昏迷猝死,球馆未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急救培训人员,耽误黄金救援时间。家属认为球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起诉索赔120万元。法院认定球馆存在过错,但黄某未妥善评估自身健康状况,需承担主要责任,球馆需承担20%责任,法院判球馆赔偿家属20万元。一审、二审均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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