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共国民参政权?!
国民党强修《国籍法》付委审查

国民党在立法院提案强修国籍法,主张中国配偶 “不用放弃中国国籍”就可以参选我国公职!今天法案已经通过一读程序,将交付到委员会审查。

但民意代表宣誓就职的誓词,依法明明写着“恪遵宪法、效忠国家”。如果一位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配在台湾当选公职,那么他要遵守哪一国宪法、效忠哪一个国家?

而且,中共国《国安法》与《情报法》写得清清楚楚,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都有义务要配合情搜”,若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来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却有义务将情报提供给中共,这不是很荒谬吗?

💥连国民党人都看不下去!
台中市长卢秀燕 就说:“要以中华民国为唯一的效忠对象,不应该有其他任何国家的国籍。”

新北市长侯友宜 也说:“我们的国家叫中华民国,每一个人就是要效忠中华民国。”

卢秀燕和侯友宜的表态,是非常基本、也非常合理的。公职人员要对国家忠诚,这么简单的逻辑,傅崐萁和罗智强却不懂,也看不出来卢秀燕和侯友宜其实就是在反对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的修法!

国民党内部显然意见分歧,我们就要问:国民党真的要继续无视宪法、忽略民意、强修《国籍法》吗?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你们效忠的,到底是哪个国家?